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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7.9.2.7 旅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北京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第二十五条 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第三十五条 餐饮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未按时清理排油烟管道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范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清洗。
第八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企业和有食堂的单位未按照本市排油烟管道清洗规范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清洗的,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火灾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中的餐厅、食堂其厨房操作间区域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厨房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每60日要至少清理1次,并做好记录备查。